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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搭顺风车受伤 车主该不该赔
作者:王学海 律师  时间:2010年12月08日
2006121703:04 青岛新闻网-青岛早报
  早报讯 昨日,家住江苏路的蔡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,一个月前他搭顺风车不小心发生车祸,肇事司机逃逸了,碍于朋友情面,他不好意思追究顺风车车主的责任。
  搭顺风车遇上车祸
  据蔡先生说,他住在江苏路,单位在江西路。今年8月份,他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合 
搭朋友刘先生的面包车去上班,每个人每个月付给刘先生100元车费。“11月份一天下班路上,我们的车被一辆车撞了,我的肩部受重伤,其他三个人都是轻伤,但是肇事车辆逃逸了。”蔡先生对记者说。
  车祸发生后,蔡先生被送往医院治疗,前期抢救费用车主垫上了,但后期住院的费用,车主刘先生就再没有提起过。对此,蔡先生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追问。“本来就是朋友,搭顺风车的主意也是我提出来的,只能自己认了。”蔡先生很无奈地说。
  车主该不该承担责任
 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海,他告诉记者,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事故的责任认定没有明确规定。但无论何种情况,车主都对车内乘客负有安全送达目的地的责任。而且车主又向搭乘顺风车的乘客收取了费用,这种情况下,车主应该承担一定的医疗费。
  据了解,目前的保险险种中有一种“车内乘员险”,市民可在不超过座位定额的前提下购买需要保险的座位数量。发生意外后,如在市级以上医院治疗,社保范围之内的医药费,保险公司全部报销。如果当事人死亡,则根据保险额度赔偿,最低一万元,上不封顶。王律师建议顺风车车主,在搭载朋友时购买此险,以尽量减少损失。“尽管如此,作为法律工作者,我还是提醒广大私家车主,在搭载朋友时要慎重。”王律师说。
  搭顺风车是否合法
  “搭乘顺风车为广大上班族提供了便利,同时也可节省能源、缓解交通压力。”王学海律师说,在一些发达国家,政府非但不禁止,而且还鼓励市民搭乘顺风车。但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护乘客的利益,完全禁止不具备营运资质的“黑车”运行,随着社会的发展,法律法规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。
  王学海律师提醒私家车主,用私家车“顺风”搭载朋友应采取合法方式,譬如仅收取一定的燃油费,不能有盈利动机和盈利目的,否则开顺风车也是非法的。(见习记者 孙静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