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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离婚后房子有我的份吗
作者:王学海 律师  时间:2010年12月09日
家住城阳的朱女士:我和丈夫结婚8年,有了一个男孩。现在我们住的房子是我公公的,但是公公已经过世了。最近我和丈夫感情出了问题,想要离婚,离婚后我带着孩子,请问这房子有我和孩子的份儿吗?
王学海律师答复:
在你公公名下的房子,应当是你公公和婆婆的共同财产。假如你公公是在你婚后过世的话,那么你丈夫继承的份额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。假如你公公是在你婚前过世的话,则没有你的份额。鉴于你抚养孩子的情况,你可以提出房屋居住权的请求,或者请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生活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