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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分家房产纠纷
作者:王学海 律师  时间:2011年10月14日

网友姚芳:我丈夫是独生子。婆婆因工伤去世。我们结婚时,家里有四间平房和用婆婆的赔偿金买的楼房一套。结婚后公公与我们分了家,公公住平房,我们住楼房,并写有分家单。公公找了后婆婆生了一个儿子之后,把我们手中的分家单给骗了去,说等我小叔子成人以后重新分家。房证上都是我公公的名字,我们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了,只有分家当时在场的亲戚和一个立字据的中间人可以作证。要是打官司的话,我们有多大把握胜诉啊,能拿回房产吗? 王学海律师答复:
你所说的房产是你原公婆的共同财产。你现在的婆婆无权参与分配。当时分家是对你原公婆共同财产分配的真实意思表示。你公公现在反悔是没有根据的。退一步讲,如果反悔真的有道理,他也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,而无权处分你原婆婆的财产份额。
如果有分家当时在场的亲戚和立字据的中间人肯到庭做证,你们可能胜诉。
假设另行提起继承之诉,按照继承的规则,你丈夫也能够分得房产。
如何操作,由你们决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