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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与继母的遗产继承问题
作者:王学海 律师  时间:2012年05月10日
封太民:王律师您好!我们姐弟两人,父亲是部队离休干部,每月工资一万多,其中包括保姆费两千元。20年前再婚后,工资一直由继母领取支配。
近两个月父亲病危住院,一直不省人事。继母以父亲的工资已全部花光为由不支付护工费。声称护工费应当由子女出。我们认为,父亲从来没请过保姆,每年十几万的工资不可能花光。保姆费应该用来支付护工费。请问:
1、有什么方式可以调查父亲工资的支配情况,并要求继母给出合理解释?护理费是否应从父亲工资出?
2、再婚后所购买的军产房,当父亲过世后应怎样分配?继母的子女是否有分配权?
3、继母也有一套房,婚后或转移到儿子名下,房子是否有父亲的份额?
4、将来父亲的抚恤金应该怎样分配?
王学海律师答复:
你提出的主要是遗产问题。所以,应当在你父亲去世(如果你不介意这样说)之后才能得到解决。届时协商不成的话,只能通过诉讼解决。
1、对于你父亲的存款,在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,依调查结果确定存款数额。
对于去世之前的正常支出没有必要过问。但是,对于不正常的大额支出需要你继母解释清楚。
2、护工费用,从你父亲的保姆费中支付是合理的,应当算专款专用吧。
3、婚后购买的军产房,虽然登记在你父亲名下,但是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。其中一半为你父亲的遗产。
4、你父亲的遗产应当由你继母与你们均分。但是,你继母的子女如果同你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,则与你们有平等的继承权。
假设你父亲有遗嘱且遗嘱生效的话,则只能依照遗嘱来处分属于你父亲所有的财产。
5、在你继母名下的房产,如果是在与你父亲结婚之后购买,为夫妻共同财产,即一半份额为你父亲的遗产。
如果是你继母婚前购买,即为你继母个人财产,她是否过户给她的子女,你们无权过问。
6、你父亲的抚恤金不是遗产,应当由与你父亲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取得。